《最好的我们》
第十三章 校庆(上)
十月末是振华的校庆。
截止到今年我们入学,振华已经建校八十八年。班长说,学校规定週五上午全校在体育场开庆祝大会,下午各班规划自己的活动。班会、团会、联欢会、茶会……总之选一种会,随便开。
于是一项从小学开始就让所有班级干部苦恼万分的工作迫在眉睫——才艺表演节目。无论你开的是什幺会,节目是少不了的。独唱合唱二重唱,独舞群舞双人舞,相声小品舞台剧……我看见徐延亮煞费苦心地将大家的学籍资料卡翻了一遍,找到所有在「专长」那一栏填写了点内容的倒楣蛋,苦口婆心、口沫横飞地劝人家上台卖艺。
我也被找到了。
当然我没有在填表格时胡编乱造一些没有的才艺。如果可以,我会在「专长」那栏填上「睡眠时间」和「反射神经」。
徐延亮嗓子都哑了,我很体贴地拍拍余淮空着的凳子,把余淮的水杯往他面前一推。「客官,随便坐,喝水。」
然后余淮阴森森地出现。「妳还真大方啊,老闆娘。」
我点头,指指他,对徐延亮说:「客官真是对不住,小店现在没货了,就剩这幺一个,资质虽差,也能顶一阵子。卖身卖艺明码标价,您看着给!」
徐延亮抬起头,看了看余淮,很认真地说:「这个太次级了,我还是要老闆娘吧!」
他说完才发现自己的玩笑有点开大了,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说老闆娘出山……」
余淮一挥手。「别解释,送客!」
其实是演舞台剧。
余淮他们这些干部实在没辙了,没有其他活动能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如果整个晚会都是无聊的才艺表演,估计场面冷得都能做冰淇淋了。
「演什幺?」我问。
「一个和七个男人同居却依旧纯洁的少女的美丽传说,」余淮笑。「妳的角色非常重要。」
我才不吃这套。「说吧,演魔镜还是苹果?」
他摇头。「干嘛这幺妄自菲薄……其实妳演水晶棺材。」
余淮没有开玩笑,虽然我最终并没有演水晶棺材,可是他们为了造成演员众多、全民参与的假象,楞是製造了很多角色。
比如苹果,比如魔镜,比如水晶棺材。
韩叙演王子,简单透过β委婉地表示自己可以演和王子有亲密接触的人,于是,徐延亮让她演了白马。
而我的角色,其实是跑龙套的路人。
几次串场的路人A、B,都是我和余淮来演。我不明白为什幺,余淮很认真地解释:「妳不要嫌角色小,妳知不知道现在这部剧炙手可热,妳好歹演的还是个人类!何况路人在童话故事里属于决定性的存在,没有他们,巫婆就不知道怎幺才能害死公主,王子就不知道在哪里才能找到喷火龙,公主就不知道谁家王子已经发育成熟……」
我摆摆手。「这个我知道。我是问,为什幺你来演路人?」
他答非所问。「跟我搭戏,妳不乐意啊?」
我只好认命。「……怎幺不乐意。」
请允许我脑补为他为了和我演对手戏。
然而,真相总是来得如此之快。
余淮想要演路人,因为不用化妆——你知道演魔镜的那个男生需要把脸涂成什幺样吗?
我得便宜卖乖,跑去问徐延亮我们需不需要準备什幺——徐延亮上下打量我,说:「不用了,妳平常的样子就很路人了。」
演公主的是徐延亮。据说是张平指定的,为了节目效果。
他说,韩叙和徐延亮很搭。
我们得知这结果的时候,余淮第一时间冲过去拍着班长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我知道你其实心里高兴得很,别憋着,想笑就笑吧。原来你喜欢这一口,不过别担心,大家还是兄弟。」
简单的脸都绿了。
想像一下韩叙闭上眼睛探身下去吻徐延亮的样子,我就笑得直不起腰。
不过,难过的不仅仅是简单。
还有演水晶棺材的β。
星期二的午饭后,我们第一次排练,找了数学办公室旁边的空教室,徐延亮领着一群人浩浩蕩蕩地进门。
我和余淮是第一个上场的。第一幕是白雪公主的出生。
一个病皇后,生了一个和她玛丽苏幻想中一模一样的女儿,然后死了。
而我们两个,则是透过市井小道传闻来告诉观众皇后病重和临盆待产的情况。你知道市井小道是很重要的,一个卖鱼的,一个卖菜的,竟然不出城而知天下事,近到壁垒森严的皇家祕闻、宫廷野史,远到千里之外的邻国王子尿床、魔界喷火龙发情,他们全知道。
「Hi,你早啊!」余淮一脸傻笑。
「Hi,你也早啊!」我陪笑。
「最近有什幺消息吗?」
「有啊,你听说了吗?」
「什幺?」
我凑近余淮的耳朵,大声说:「国王的女儿要出生啦!」
「真的呀?」他开心地大笑,突然表情僵硬,然后严肃起来,居高临下地藐视我。
我被看得发毛,徐延亮在旁边不明就里。「怎幺不演了?」
余淮叹口气,颤抖地指着我。
「还没生呢就知道是女儿,妳眼珠兼具超音波功能啊?!这他妈谁写的台词啊?!」
第二十六章 陈雪君
陈雪君很美。
这是我在林杨百般遮掩下,从他言语中总结出来的。
陈雪君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成绩很差,做事情有种不管不顾的劲头。
一个性格像男孩子的漂亮女孩子,可以想像她多幺受欢迎。
我全程保持着僵硬的笑容,好像自己只是单纯地在八卦自己的同桌似的。
直到林杨忽然中断了自己的叙述,小心翼翼地说:「耿耿,妳能别笑了吗,毛骨悚然的。」
有吗?
陈雪君是从省城管辖的某林业发达的小县城转学到余淮所在的师大附中的,由此可见家中要幺财力惊人要幺权势滔天。当然我用词有点太夸张—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幺刚听个开头就急着给陈雪君塑金身,好像这样自己就不难堪了似的。
「她初二刚到我们班的时候是个特别单纯的女生,很活泼,但是真的……」林杨斟酌半天,很艰难地吐出一句话。「真的挺没见识的,闹过不少笑话。」
然而陈雪君大方又乐观,经常请同学吃东西,不,是经常请男同学吃东西。当她迅速地熟悉了省城的环境,整个人也变得明亮又耀眼。
「陈雪君谈过很多……男朋友。」林杨说起这个的时候,有一点点不好意思。
「那她有没有和你……」我嘿嘿乾笑。
我当然一点也不关心林杨和陈雪君的关係。我想问的是另一个人。
「怎幺可能!」林杨身子往后一撤,皱着眉头不解地看着我。
「对对对,当然,她是你的好兄弟余淮……」
「也没有!」林杨一个劲摇头。「耿耿,妳没事吧?」
我很厌恶自己这个样子,可是我控制不住。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勇气听下去,所以拚命给这个故事安排最坏的走向,好像只要这是我自己猜中、自己说出口的,就没什幺不好接受的了。
我不再插话,示意林杨讲下去。
「我们初中班主任抓早恋抓得很严格,所以陈雪君就成了关注重点。不过,我们班主任可不像一班的班主任,她只将陈雪君的情况单独处理。」
「怎幺处理?」
「先是让她和女生劳动委员坐在同一桌,后来又换成和女生学习委员同一桌,反正折腾了半天,把全班能带动陈雪君上进的女生都换了个遍。可她和女生处不好。我们班女同学凡是被分到和陈雪君一桌的,几个星期后都会跑去找老师要求换座位。」
「为什幺?」
林杨又开始苦恼地挠头:「妳是女生,妳自己想吧,我怎幺知道啊,大概就是女生的小心眼吧。」
「你说谁小心眼,陈雪君还是『那些女生』?」
这个问题很重要,答案直接反应了林杨和余淮他们这些男生对陈雪君的态度。
「我觉得半斤八两。」林杨很肯定地说。
一颗心落回肚子里。
「但是余淮觉得陈雪君比较无辜。」
女生的小心眼是什幺呢?
简单和β曾经跟我说起她们两个初中时是怎样成为好朋友的——因为上厕所的时候一起偷偷说了班主任的坏话。那时她们的班主任深受全班同学爱戴,只有她们两个觉得班主任虚伪而做作,尤其在其他同学慢慢地发现班主任的真相之后,她们俩更是格外珍视这份英雄所见略同。
「略同,而且略早。」β在旁边补充道。
女生的友谊到底是怎幺开始的?共同的祕密,共同的敌人,共同的爱好,或者共同的厌恶?
那个班级里,女生们共同的厌恶,叫作陈雪君。
虽然不愿意承认,可是透过林杨后来的叙述,我还是听得出来,陈雪君能让一心向学的女生厌恶她的轻浮和自在,也能让轻浮自在的女生厌恶她的魅力和受宠。
既厌恶她敢追求,更厌恶她追求到了。
最让女生们不可忍受的是,她是个很善良热情的姑娘,除了男朋友多一点,太爱涂指甲油,喜欢乱花钱,几乎找不到什幺可以指摘的人品问题。
所以作风问题在保守的师大附中就显得格外重要。
她会在学习委员指责她指甲油味道太难闻让自己头痛到无法做习题时,睁大眼睛无辜地反驳:「我这瓶指甲油是我爸爸从国外买给我的,绝对环保,没有刺激性的,一点味道都没有,老师不信妳闻闻!」
林杨讲起这一段时哈哈哈哈哈笑了半分钟,我也忍俊不禁。
「余淮当时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他本来就很讨厌学习委员那个女生,因此故意用特别大的声音说:『妳的指甲油其实熏到她眼睛了。』全班哄堂大笑,班主任一气之下,就让陈雪君去和余淮坐同桌。」
是这样。我笑笑。
「就不怕他们早恋?」
我有点沉浸在故事里了,问问题时嗓音也不那幺涩了。
「陈雪君怎幺可能看得上余淮啊,她喜欢长得帅的。」
林杨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那种浑然天成的瞧不起人的坏劲,让我终于意识到,他到底还是超级赛亚人林杨。
「不过,我们班主任早就有这个想法了,她也是女的,比这帮小女生多活了二十几年,小女生心里那点弯弯绕她怎幺可能不清楚,倒不如让一个成绩好的男生去影响一下陈雪君。」
都到这个地步了,还没放弃陈雪君,我也对这位班主任的韧性充满敬意。
那时候,余淮正在发育,个头一个劲地往上窜,热爱运动,言语刻薄,对女生有种抗拒感,像只还没进化的猴子。
以上这些是林杨说的,虽然有点毒,我觉得应该也差不离。余淮现在仍然处在一个慢慢长开的阶段中。
班主任对他,是放心的吧。
林杨他们这几个哥儿们自然是坏笑着看热闹,班里的女生们冷眼旁观满是不屑,只有陈雪君开开心心地第一时间把零零碎碎都搬到了余淮旁边。小夹子小镜子小瓶子小罐子,满满当当满桌子,眼看就要漫过去。
余淮特别冷漠地用油性笔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被林杨称为史上第一条由男生亲手主动画成的三八线。
我们的午休时间是从十二点到一点半,很多同学用半个小时吃完午饭之后都会回教室小睡一会儿,也有男生喜欢去篮球场打打球,刻苦的同学会自觉去上午自修。
我看看手机,已经一点十分了。
可是故事只讲了个开头。我知道了陈雪君是谁,却愈加看不清余淮是谁。
「我得回去了,」林杨有点苦恼。「不过我现在就把后半部分的梗概讲给妳听。」
梗概……我一头冷汗。
我们一起端起餐盘朝回收台走过去。
「他们两个一起坐同桌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直到初三那年冬天。出乎我们的意料,除了余淮经常把越过三八线的指甲油往垃圾桶里扔以外,他们相处还挺融洽的,主要原因好像是陈雪君也很喜欢看足球,在我们班女生中挺少见的,人也大大咧咧的,不烦人。」
「看足球?看什幺?欧冠意甲世界盃?她支持哪个球队?余淮呢?」
「陈雪君嘛……她支持哪个球队取决于那时候她的男朋友是谁。」林杨觉得自己这话很俏皮,说完就开始笑,把餐盘往厨余台一推,继续说道:「余淮倒是什幺都看,他是曼联的铁粉。」
「那陈雪君也喜欢过曼联吗?」
林杨愣住了。他没回答,用一种略带温柔的眼神看了看我。
原本余淮的妈妈并不知道这些情况。余淮的父亲在非洲支援基础建设,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一趟。余淮妈妈一边工作一边照顾一个青春期的儿子,还要顾着父母公婆,压力山大,幸而余淮很懂事。所以对妈妈而言,只要余淮成绩还保持在前三名,依旧是「振华人」,就没什幺好操心的。
余淮的小学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学校,是妈妈疏通关係择校送进师大附中的,一开始有点不适应,但很快就跟上了步伐,和林杨等人成为好哥们之后,他就想要朝着竞赛生的路发展。
「那时候我们几个都在準备初三的数理化联赛,得一等奖的就可以去北京考少年班了,等于提前迈入大学。但是因为非典,北京都封锁了,这个考试今年也就取消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总之余淮是半路出家,但是他学得真的不错,能再多点时间準备应该会更好的。这些他妈妈是不知道的,準备竞赛很消耗精力,初三连着几次月考他都考砸了,他妈妈问不出原因,就偷偷跑到教室后门去观察儿子自习时的情况,正好看到余淮和陈雪君在讨论球赛,陈雪君还一边说一边笑,一边涂指甲,喔,据说她刚刚纹了身,把男朋友的姓纹在身上了,正跟余淮炫耀呢……反正都赶上了。」
余淮妈妈震怒。
她当即转身告到办公室。儿子在她心中也是个没长大的野猴子,忽然发生的这一幕让她完全无法接受,第一时间选择了最强硬的手段去干涉。
后面的故事本是重头戏,可林杨讲得很简略。
可能因为我们已经走进了教学楼,没多少时间了,他想让我尽可能多知道一些;也有可能是因为,到这里为止,他自己也不了解太多了。
「唉,一说来话长就讲了好多我们当年初中的事情,都不是妳想听的。怪我。」
到我们五班所在的楼层,林杨在楼梯口跟我道别。
「哪有,你请我吃午饭,还跟我说了这幺多,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祝你早日得偿所愿。」
「得偿什幺所愿……」
「唉呀要我说那幺明白干什幺。」我不想表现出自己的烦闷,所以故意开玩笑逗他。「还能有什幺所愿啊,不就是以后去食堂吃饭别那幺辛苦地找座位了嘛……那我祝你万事如意吧。」
至少以后别苦哈哈地去跟蹤了,虽然变态得很帅,但总归也还是变态啊。
我正在想,忽然林杨笑了起来,眉眼和煦地弯起来。
「那我祝妳万事胜意吧。」
「什幺?」
「这是很重要的人以前送给我的一句话,我送给妳。意思就是,一切都比妳自己所期待的,还要好一点点。」
一点点就够了。
林杨朝我摆摆手,就跑上楼了。
这话说得我空落落的。
我几次三番旁敲侧击,想从林杨口中得知余淮和陈雪君之间究竟有没有过什幺,林杨都没有说。我知道,他不是故意要隐瞒我什幺,而是真的不清楚。
男生之间的友情没有那幺细腻吧,我想,正如他们是那幺好的哥们儿,可最先发现林杨对余周周那点小心思的,竟然是我。林杨不会对余淮说的,余淮也不会对林杨讲。
哪里有什幺万事胜意,我现在连万事差强人意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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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最好的我们》
出版社:三采文化
作者:八月长安